一、学校介绍 兴宁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梅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多年来,学校一直重视体艺工作,重视各类体艺课程及活动的开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我校高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范围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梅州市高中阶段第一批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梅市教〔2025〕14号),招收符合梅州市2025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凡是报考我校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在符合我市2025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同时,还要具备相应类别特长生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01 足球项目 报考我校足球特长生,须在初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符合以下认证条件的相关证书之一: (1)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足球协会主办的省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并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必须列入主办单位年度体育赛事计划内的赛事)。 (2)参加梅州市教育局主办或与梅州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的足球项目比赛(不含市直预赛),并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 (3)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并入选初中组最佳阵容者。 (4)获得足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学生。 (5)参加由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五华县主办的“县(市、区)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比赛,并获得前四名的运动员;参加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和丰顺县主办的“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比赛,并获得前两名的运动员;参加市教育局主办的梅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市直预赛,并获得前两名的运动员。 (6)守门员身高:172cm及以上。 02 篮球、田径等体育特长生 (1)初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者;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县(市、区)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学生。 (3)对确有培养前途,但未能参加县(市、区)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类比赛者,但身体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由考生就读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招生学校资格审核确认通过也可报考。 (4)球类(篮球):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 (二)美术特长生 (1)初中入学当年 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参加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得证书(附获奖通知)。 (2)初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国家艺术专业等级考试并获得七级以上证书。 (3)没有以上证书但有艺术天赋,由考生就读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招生学校资格审核确认通过也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以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01 足球、篮球、田径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日8:30-11:30,14:30-17:00 02 美术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日8:30-11:3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01 足球、篮球、田径 兴宁市第一中学体育馆一楼(联系电话:张老师13719958095,陈老师15218090392) 02 美术 兴宁市齐昌中学行政楼一楼会议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207539110) 五、报名方式及提交审核材料 1.各学校统一报名并填写附件1、2(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2.考生体检证明(心电图报告单)、购买保险证明。 3.报名时携带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篮球考生测量身高:170cm及以上。 5.报名时需提供的佐证材料中第 (1)、(2)、(3)、(4)项材料的原件(美术考生不需要第(3)项材料)。考点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考试名单。 6.各学校统一收集报名材料,并专门派一名老师到报名地点报名,不受理学生单独报名。 六、资格审查以及公示名单 我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6月3日-8日学校将对外公示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学校将在6月9日公布正式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凡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特长生测试。
七、测试时间与地点 01 篮球、田径 1.测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 2.测试地点:兴宁市第一中学篮球场、田径场 02 足球 1.测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 2.测试地点:兴宁市第一中学足球场 03 美术 1.测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8:00-12:00 2.测试地点:兴宁市齐昌中学3号楼 八、检录时间及地点 01 足球考生 上午7:30(体育馆一楼) 下午13:30(体育馆一楼) 02 篮球考生 上午7:30(电教楼一楼) 下午13:30(篮球场) 03 田径考生 上午8:30(电教楼一楼) 下午13:30(电教楼一楼)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体育中考准考证(学校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进行考试。如证件不符、照片模糊或有涂改迹象以及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前,考生自行到指定地点做热身准备活动。 4.每个项目考试时必须出示双证(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交监考员,除考试装备、证件外,所有其它个人物品,应放置在考场指定的位置。 5.考试过程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并通报批评。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任何意外事故,不能继续考试的,及时报监考员。 7.严格按照考试方案进行,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或不按照相关考试方法进行考试者,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十、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田径项目的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2025年兴宁市体育特长生田径专项评分标准》执行,其余各项目的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梅州市印发的《2025年梅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2、3、4、5)。 十一、录取办法 1.考生志愿: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进行,所填项目及志愿应与中考填报志愿系统必须一致。 2.体育、艺术自主招生录取总分(下称“合成分”)由文化分(中考成绩:满分 850 分)和术科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850 分)按比例折算合成,体育特长生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美术特长生文化分占 50%,术科分占50%。 3.体育、美术特长生文化分和术科分的划定: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决定,文化分不低于430分,术科分不低于510分。 十二、录取顺序 (一)体育类特长生 1.市招生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中考文化分和术科分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投出各项目计划数70%的考生档案给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高分者)。 2.各项目自主招生计划的30%录取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的30%,则按考生中考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优先录取。 3.在录取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继续录取术科分和文化分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根据学校意愿,适当调整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中考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4.足球项目,首先录取1名符合录取条件的守门员考生。报名考生中如有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则择优录取,否则按考生中考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特长生 1.市招生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给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分高的考生)。 2.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根据学校意愿,适当调整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中考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附件1 2025年兴宁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名册.xlsx 附件2 2025年梅州市高中阶段第一批招生学校及民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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