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合肥城市学院(国标:13615)
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鼓励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审核、公示。 1. 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学年)、“绿色通道”、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最高8000元/学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最高8000元/学年)、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 2. 国家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年)。 3. 校内资助项目设有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35%)、贫困生补贴、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百千万”走访、学费减免(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等)、节日慰问、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等。 4. 学校还设置了考研升学奖励(500-2000元)、文体及学科竞赛奖励(200-50000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等。 九、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 传真:0551-88569188 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 十、附则: 1.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 2.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不实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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