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成为新疆首个唯一具有美术与书法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此外,还有一级学科艺术学、设计学两个硕士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2个博士二级学科(文艺学、中华民族学)的理论关照与引领。学院拥有美术学、绘画(内设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七个本科专业。 一、招生专业 包括美术学(师范类)、绘画(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七个专业,本科,学制4年。 二、招生省份及考试方式 全国共计拟招生410人,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6个省(区、市)艺术类招生,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我校不组织校考。 三、报考基本条件及录取原则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中的有关报考条件。 2、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3、所报专业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报考及录取要求,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且成绩需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 (二)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2、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考试形式 五、优惠政策 (一)海内外联合交换生项目 凡录取并就读我校的学生,可通过自身努力,争取到学校每年推选至海内外高校进行为期一年交换学习的名额。目前,学校已有上百名学生受益于此联合项目。 (二)外出考察项目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美术学、绘画专业的学生,在大二期间由指导教师带队赴南北疆进行考察写生,大三期间赴北京、西安、敦煌等地的高校参观交流;艺术设计学生在大二期间由指导教师带队,赴南北疆进行考察调研,大三期间赴北京、上海、苏州、杭州等地的高校参观交流。 (三)免推保研项目 美术学、设计学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成绩优秀且符合条件者可保研。 六、奖助措施 (一)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筑梦奖学金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宋庆龄未来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学校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xjnu.edu.cn/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邮编:830054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4112266(学校招办)0991-4332150(美术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4113502 八、其他 (一)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通知。 (二)声明: 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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