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优良学风班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0个优良学风班级,每个奖励3000元。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 7.困难学生救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或实物救助。 8.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9.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其中学费补偿最高每年可补偿8000元。 10.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助学基金”、“***励志助学金”、“***奖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且优秀的学生。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 普通专科理工类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200元。 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医学类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5500元。专科每生每年4800元。 我校合作办学本专科各专业2021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889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我校本科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7000元。 ※我校专科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 第二十三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按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黄淮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驻发改审批〔2020〕188号)、《关于对黄淮学院医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驻发改审批〔2020〕2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1100元;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850元。 第八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四条 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 招生办公室:0396—2853178 2853111 咨询热线:0396—2879088 2879098(6月10日至8月30日) 联 系 人:刘老师 潘老师 何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huanghuai.edu.cn 邮 箱:E-mail:zhaoban@huanghu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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