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 录取原则 | 1 |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舞蹈教育 | 此类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 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且符合我院舞蹈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资格条件见附录),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 I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 2 | 音乐剧 |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此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 3 | 舞蹈学 |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 4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考生高考文化课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 5 | 艺术管理 | 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此专业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25年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www.bda.edu.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中查询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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