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法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2)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 2.根据试题要求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3. 考试流程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题、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考试科目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员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试卷为四尺三开(约46cm×69cm)宣纸,并提供一张四尺草稿纸。 (3)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4)考生禁止将纸张、铅笔、尺规、参考资料等非考试必备物品带入考场。 (5)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6)考生须使用楷书、隶书、行书、篆书四种书体完成四幅作品。其中,除篆书作为书法创作的考核书体外,其他三种书体的考核形式以试题要求为准。 (7)书法临摹科目应严格按照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科目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8)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自行晾干试卷。 (9)时间安排: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9:00—12:00。 四、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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