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分数线,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分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 (二)专业分配。 1.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 2.报考艺术类专业(除吉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3.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三)同分比较。 1.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2.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专业调剂。 1.实行“专业+院校”模式投档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2.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3.非高考改革省份投档的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及同一科类范围内进行调剂。 4.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六)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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