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艺术类 1.音乐类 考试时间: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2.舞蹈类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3.表(导)演类 考试时间: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4.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时间: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组301号) 5.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素描(11月30日9:30—12:30)色彩(11月30日15:30—18:30)速写(综合能力)(12月1日9:30—11:30) 考试地点:各(地)市和西藏民族大学(符合普通高考借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安排在西藏民族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6.书法类 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1月30日10:00—11:30)书法创作(11月30日14:30—16:00) 考试地点:拉萨(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体育类 考试时间:2025年6月起分批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拉萨(具体详见准考证) 上述所有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使用成绩投档录取 2025年,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各占50%),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我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均达到体育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我区统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二)平行志愿录取 我区艺术体育类专业分省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个批次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设置艺术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批次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普通考生不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填报艺术类志愿时不可跨专业(类)混报,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体育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时,考生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确定)。 未参加我区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或体育院校(专业)志愿。 五、成绩公布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省级统考成绩拟于2025年1月底发布,考生可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绑定“西藏教育考试招生”微信服务号将第一时间获得成绩和录取结果推送。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有漏评(漏阅)、漏统(漏登)、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省级统考成绩考试实行机考,成绩现场公布。 六、违规违纪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考区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的管理,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高中学校要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厉查处,对出现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凡是有违反诚信考试的行为,将同时报送自治区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网络登记。 七、各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拉萨市 0891-6375594 日喀则市 0892-8832767 山南市 0893-7820599 林芝市 0894-5822294 昌都市 0895-4821068 那曲市 0896-3924570 阿里地区 0897-2821232 格办 0979-8482943 西藏民族大学 029-33755799 八、其他 (一)请各地(市)、格办、西藏民族大学尽快将通知转发各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素养基础,切勿随意报考。各考区、学校需严格审核把关,凡报考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非特殊情况弃考者纳入诚信系统档案。 (三)按照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我区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体育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别编制在我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本通知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经授权许可,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掐头去尾”、图文不符、增加解读等行为转载本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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