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院校校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成功报考取得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号。 2.参加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科类和层次的合格线。 3.持有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及盖章的报考证。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向社会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对应关系等信息,按照院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2.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三、考风考纪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及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相关要求,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肃考试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全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和谐、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 (三)严禁艺术类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四、填报志愿 (一)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2025年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本科层次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025年自治区高职(专科)层次合格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美术与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二)若校考包含专业统考所组织的专业,则考生须取得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成绩方能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专业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才能填报相关高校专业志愿,未取得相应合格成绩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三)报考自治区“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等专业,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025年自治区高职(专科)层次合格线。 五、招生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具体内容和规定以教育部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未来将逐渐提高文化课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二)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办法及录取有关事宜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另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宣传工作。各考点要成立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严密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 (二)招生院校要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严格校考组织管理,严格考评人员选聘管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三)各考点要加强考试硬件建设,强化信息安全,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校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四)为确保测试工作质量,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担任带队教师,严格管理参加艺术类统考考生。 如有变动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