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高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 ●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山东省重点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5个ESI世界前1%学科 ●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入选高校 ●6个山东省一流学科,4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 ●2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6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 ●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11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要求 说明:1.舞蹈学培养方向:中国舞。 2.山东省内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方向及其项目要求如下: (1)音乐学(声乐方向,师范):仅招收主项为美声、民族,且副项为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竹笛、唢呐、管子、笙、二胡、琵琶、中阮、扬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萨克斯的考生。 (2)音乐学(键盘方向,师范):仅招收主项为钢琴、手风琴、双排键,且副项为美声、民族的考生。 (3)音乐学(民乐方向,师范):仅招收主项为竹笛、唢呐、管子、笙、二胡、琵琶、中阮、扬琴、古筝,且副项为美声、民族的考生。 (4)音乐学(西洋管弦乐方向,师范):仅招收主项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萨克斯,且副项为美声、民族的考生。 (5)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仅招收声乐且技能项为美声的考生。 (6)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且技能项为钢琴的考生。 特别提醒:音乐学(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录取,且不设限制项目。 3.山东省外音乐学招生方向及其项目要求: 吉林省:仅招收声乐为美声、民族,且器乐为钢琴的考生。 安徽省、浙江省不设项目要求。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身高要求: 因就业及培养需要,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身高建议要求:男生,175CM-185CM;女生,164CM-175CM。不在此身高范围内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 1.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音乐类考生还需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要求。 四、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五、录取原则 1.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音乐类(音乐教育)统考成绩,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专业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音乐表演)统考成绩,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使用山东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其他 1.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3.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曲阜校区,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 4.联系方式: 智能招生咨询电话:0537-7033666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qfnu.edu.cn 5.本简章由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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