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是太原市教育局所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其前身为太钢一中,创建于1956年,是山西省重点中学、山西省示范高中、山西省德育示范校、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建有田径场、体育馆、篮球场,设施设备一流。学校成立了足球队、田径队、健美操队。针对特长生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我校健美操队曾获得中国校园啦啦操锦标赛规定套路一等奖、高踢腿二等奖,全国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二等奖。学校足球队、田径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为高等学校输送了大量优秀专业人才。 招生计划
经太原市教育局批准,我校拟招体育特长生20人。 其中:田径100米3人(男)、田径400米2人(男)、足球5人(男)、健美操10人。 招生对象 1.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在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成绩。 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 1. 我校为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学校,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招生学校中选取我校进行报考(每一批次只能报考参加一所学校组织的一个类别的一个专项的专业测试,不得多报,否则将取消考生该批次特长生的录取资格)。中考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学校名称: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 学校代码:95025 2. 对于本市学籍应届且“户籍情况”为非本市户籍的考生, 如有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同等待遇证明》则可履行报名手续,否则不予报名;对于往届且“户籍情况”为非本市户籍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 (二)报名时间 5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办法 1.考生于5月6日在家长的陪同下,持家长、考生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确认表》到我校进行报名并领取招生简章。报名时,信息核对无误后,现场复印考生身份证存档备案(复印件考生、家长签字确认)。 2.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需打印本人的《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确认表》(应届生在就读学校打印,经考生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加盖照片骑缝章;外返生、往届生在报名时所在县区招办打印, 经考生本人、家长签字确认,县区招办加盖照片骑缝章)。 3. 报名时需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照片学校制作准考证使用) 4. 在准考证指定位置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四)报名地点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体育馆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5月11日 (二)考试地点: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操场、体育馆 (三)公示时间及地点:5月11日18:00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门口公示栏 考试内容 1. 身体素质测试:800米(100分)、立定跳远(100分)。 2. 专项测试:健美操:基本形态:体型、形象(10分) 综合素质:前软翻、倒立前滚翻、连续两次侧手翻、连续两次大跳、前滚翻直腿坐接单肩后滚翻挺身下、踺子。(10分) 成套动作:自编技巧串(45分) 才艺展示:技巧专项配合或艺术体操成套动作(考试可搭伴完成或个人展示)(35分) 田径:100米、400米。 足球:一分钟颠球(10分)、20米运球过竿(25分)、30米跑(25分)、足球比赛(40分)。 考试办法 1.特长生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考、补考, 不收费。 2.各项目考试均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 3.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学校在考生考试时将收取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及家长要树立诚信考试作风,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如出现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5.考生按组参加考试结束后,成绩单要由考生签字确认。 6.学校成立考试仲裁组,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仲裁组会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计分办法  录取办法 1. 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 中考填报志愿前,我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通知,通知入围学生专业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达不到我校要求的,我校一律不发通知。 3. 体育类专业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 50 分(百分制)。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 100 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特长生管理 1. 我校与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的体育、艺术人才。 2. 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对无故不参加训练(排练)、比赛(演出)者,学校有权按照所签订协议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钢中路7号 电话:0351—3375610 0351—3622396咨询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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