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学校名称:喀什大学 学校代码:10763 二、专业名称 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全日制) 三、招生省份
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2024年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名条件 1.考生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中的有关报考条件; 3.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舞蹈表演、环境设计等五个专业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招生录取时,专业成绩统一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为准; 4.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关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五、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规定进行择优录取; 3.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学校组织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费标准 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舞蹈表演、环境设计等本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 七、资助措施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补助部分生活费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8-2890007 监督电话:0998-2899055 电子信箱:xjk2890007 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邮编:844000 学校网址:http://www.k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xgb.ksu.edu.cn 九、其它 1.本简章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最终录取原则以发布的《喀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本简章公布后,如遇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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