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广东省一级学校 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 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 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 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广东省书香校园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基地 广州市特色学校 广州市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 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 广州市校家社协同育人示范校 广州市首批艺术重点基地学校 荔湾区艺术实践基地学校 我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推进五育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民乐团、合唱团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首批高水平艺术团队”、游泳队被评为“广州市高水平体育团队”。我校拥有民乐团、合唱团、舞蹈队、游泳队、篮球队、射击队、羽毛球队、健美操队、美术团队、建筑模型团队等“荔湾区高水平学生体育美育团队”。 一、招生计划、范围及培养计划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校2024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生计划及范围
1. 体育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
合唱: 特长范围: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中音,有参加合唱队的经历,声音具有较强的融合度,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以及较强的合唱能力。
民乐: 特长范围:高胡、二胡、中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大提琴、倍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长号、民族打击乐和西洋打击乐。(巴乌和葫芦丝不在招收的特长范围内)
舞蹈: 特长范围:中国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芭蕾舞、体育舞蹈。具备一定水平的舞蹈基础和舞台表演经验。 二 培养计划 1.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级、思政处、团队总指导、团队教练组成的特色发展培养工作组,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训练计划,搭建发展舞台,创造参加国家级、省市区各级各类艺术比赛的机会,为国家培养高水平体育艺术后备人才。
2.学校完善特长生培养机制,加强管理,根据各项目发展情况拟定《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和特长生成长档案,落实“教会、勤练、常赛(常展)”要求,提高训练水平,营造校园良好体艺氛围,推动学校体育、艺术高质量发展。
3.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须服从学校特长生管理规定。 三 工作小组 我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安排特长生招生工作,统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特长生招生监察小组。
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学校高水平体育美育团队负责人。
学校特长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党委纪律监察干部。 四、报名条件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与规定的,可报考我校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请登录广州市教育局网参阅)。 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应获得以下认证条件的相关证书。
1.体育特长生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② 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③ 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2.艺术特长生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中小学美育展演活动三等奖(含三等奖,下同)以上; ② 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专项赛事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赛事活动三等奖以上; ③ 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专项赛事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赛事活动二等奖以上; ④ 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荷花少年”舞蹈比赛铜奖以上; ⑤ 获得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银花奖以上; ⑥ 获得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组织的世界合唱比赛铜奖以上; ⑦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六名以上; ⑧ 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 ⑨ 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注:对于已公示奖项未拿到相关证书的考生,由所在生源学校、少年宫出具盖有公章的获奖证明并附上相关网站公示内容截图。 五、宿位安排 高一年级有一定的宿位,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与其他录取批次的学生同等对待。 六、报考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申报。4月8-14日,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填报获奖项目、获奖等级和证书等级等相关信息,并把所需的审核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不同普通高中学校(含校区),每所可填报1个对口项目,其中体育特长生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可兼报。 请有意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在 4月14日17:00前,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2024年广州市第四中学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 现场确认。根据市文件要求,网上报名后,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打印《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特长生报名表”),连同相关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报考学校,提交全部审核材料。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提交时间:4月8-14日,下午14:30-17:00 提交地点:四中高中部锐园传达室(康王北路芦荻街1号)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在“中考服务平台”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在《202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上所填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和复印件。 (3)考生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返回)和复印件。 注:请考生将以上纸质材料用文件夹或装订成个人简历,用信封装好,标注报名项目及考生姓名,以防遗漏。
(二)确定专业测试名单。 1.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参加本校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
2.学校完成全部网上录入后,在《特长生报名表》上出具意见,连同考生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证书由学校统一核查与存档,复印件加盖招生学校认定的“原件相符合”章和学校公章)等有关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3.经学校、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4月20-30日于学校公众号公示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
(三)组织专业测试 学校在全市统一时间范围内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确定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不超过项目招生计划1:1.5比例的人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其中确定通过专业测试的随迁子女和外区考生人数分别不超过学校特长生的随迁子女最大招生计划和外区最大招生计划。
现场测试评价实施全程录像,测评专家组由一定比例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结果、考生的相关比赛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我校项目设置的需要,确定我校2024年高一年级特长生入围名单。
5月18-24日,学校将测试考生名单和测试成绩录入中考服务平台,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公众号公示通过测试考生名单和专业测试成绩。
(四)考生志愿填报。 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填报1所学校的1个对口项目作为特长生自主招生志愿。其余志愿按相关规定填报。 七、专业测试 体育类 测试时间:2024年5月13日(周一)14:30 测试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锐园(康王北路芦荻街1号) 现场测试评价实施全程录像,测评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 体育类注意事项: ①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自备游泳装备、篮球运动装备器材; ③考生请提前 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检录,请务必做好准备活动; ④为确保安全,家长不允许进入校园,考生不扎堆、不聚集,测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回家。
艺术类 测试时间: 2024年5月13日(周一)14:30 测试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锐园(康王北路芦荻街1号) 现场测试评价实施全程录像,测评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 艺术类注意事项: ①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场。 ②根据具体项目要求,自备服装、伴奏、乐谱等; ③为确保安全,家长不允许进入校园,考生不扎堆、不聚集,测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回家。 八 资格确认 (一)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和测试成绩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5月18-24日 公示方式:学校公众号 公示说明: 1. 普通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不设置专业测试合格线,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按不超过项目招生计划的1:1.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确定通过专业测试人数。 2. 公示期间,若公示人员有资格不符等特殊原因被取消 资格的,学校可进行资格递补,按照测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二)学校将通过测试考生名单和专业测试成绩录入中考服务平台,经区教育局审核后,5月25日于学校公众号、市招考办同时公布通过测试考生名单。 九 录取办法 凡拟录取的特长生,在中考第一批次指定的特长生志愿位置填报我校,以及在2024年中考总分达到普通高中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按广州市招生相关规定予以择优录取。
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不低于特长生招生学校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对口项目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该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参考科目的要求。
特长生自主招生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其中体育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志愿和合成分数(保留小数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则依照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十 联系电话 (一)学校高度重视特长生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简章》由广州市第四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凡是提交的资料(包括网上提交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咨询电话: 体育科:81927430 转8004 周老师、张老师 艺术科:81927430 转8844 何老师、李老师 思政处:81076536 陈老师、钟老师、李老师、黄老师 (四)投诉电话:(020)81076196 负责人:党政办 彭老师 (五)投诉地址: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锐园 (康王北路芦荻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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