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会计学(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双语教学)专业60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2000元/年,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专业3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390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29000元/年;所有专科专业15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本科3500元/年、专科24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监审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08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ndau.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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