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收费标准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学费,学生结束学业或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2.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3.住宿费:普通本科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ISEC项目专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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