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设计类 1、浙江省(美术统考)
第一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第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2、省外美术校考
我校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0.5+美术校考成绩×7.5×0.5 3、省外中法合作办学专业
安徽: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广东: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湖南:平行组投档分= 文化成绩(含加分)*0.3+统考成绩*0.7 河北: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江西: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河南: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福建: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美术类录取规则: (1)外语单科要求:所有美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2)按美术类校考招生的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的合格专业。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按美术类省统考招生的专业【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按各省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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