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播音与主持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1.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10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满分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五)美术与设计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列入该类招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其中“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四个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美术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16日-12月17日考试。 12月16日8:30—11:30素描,14:30—17:30色彩, 12月17日8:30—10:30速写(综合能力)。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满分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六)书法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月6日考试。 8:00-9:30书法临摹,10:00-11:30书法创作。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2科,分别为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含两种书体,临摹1、临摹2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含两种书体,创作1、创作2各75分)。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调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行公布。 各专业省统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试行)》。 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评分组长可终止其考试。 舞蹈类中的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表(导)演类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形体技能展现、服装表演方向的才艺展示等科目所需伴奏由考生自备,伴奏保存在U盘中,且U盘中仅存放伴奏音乐曲目,曲目为MP3格式,如发生U盘不能播放或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八)各统考类别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及考点通知。 五、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招生院校因校考专业对生源素质等有特殊要求的,所对应统考要求与我省统考公布的对应专业关系不一致的,可提前与我省协商。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 考生在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时还须注意各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对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部202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 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基本情况一览表
备注:1.职业本科艺术类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以上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3.各类(方向)对应专业以2024年正式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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