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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美考2023-5-3 11:24

26          

081001

土木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31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中外合作办学

32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6000

中外合作办学

33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081306T

化工安全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081501

采矿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081502

石油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计划班

39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0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1          

120103

工程管理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2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3          

120202

市场营销

4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4          

120203K

会计学

4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5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6          

130310

动画

4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9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0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1          

081506T

海洋油气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2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53          

080717T

人工智能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4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5          

081308T

*精细化工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待定

 

56          

120703T

*质量管理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待定

 

57          

081502H

*石油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待定

中外合作办学

  注:*号专业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7)社会奖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面向在校大学生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王涛英才奖学金、东科奖学金、金凯化工奖学金、新宙邦奖学金、粤港澳海南校友英才奖学金。

  (8)社会助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包括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金、新宙邦助学金、东科定向助学金、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

  (9)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10)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11)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入其它专业。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在符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在辽宁省招生: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动画、产品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石油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类、历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2)艺术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及“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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