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2.关于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1)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3)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3.关于录取规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其他专业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方向、专门化)合格成绩。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辽宁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应类型招生政策信息执行。2023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学校网址:http://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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