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验中学秉承“多元育人,多样成才”的办学理念,着力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不断探索。为充分彰显我校艺术教育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面向全市招收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共93人。
招生计划(拟定)
根据我校招生需要,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面向佛山市招收美术特长生80人,音乐特长生6人,舞蹈特长生7人。
报考资格
招生及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佛山市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 (2)为确保办学质量,设置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成绩最低控制线,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平均分下调50分,术科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3)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占50%,术科成绩占50%。 美术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3.6(术科总分为200 分,换算系数为:720/200=3.6)×50%。 音乐、舞蹈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7.2(术科总分为100 分,换算系数为:720/100=7.2)×50%。 若换算后的合成总分出现小数位,则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成绩。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 找出优先者。 (4)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术科优先”找出优先者。 (5)如果上述录取办法未能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转为普通生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
谭老师:0757-85333234 江老师:1369036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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