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 1.科创人文类特长生 9 人:文学创作类 5 人,英语口语类 4 人。 2.体育类特长生 17 人:田径类 5 人(男生 3 人,女生 2 人),篮球类 5 人(男生 2 人,女生 3 人),乒乓球类 3 人,“5621”项目男子篮球 4 人。 3.艺术类特长生 2 人:书法类 1 人,声乐类 1 人。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 2023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爱党爱国,品行端正,志向远大,尊敬师长,勤奋学习。无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二)专业特长表现 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初中阶段所获奖项须与报名项目相符且达到我校组织的相关专项测试合格等级以上(含): 1.科创人文类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 1) 获得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2.体育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 2) (1)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获得省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3)获得泰州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4)“5621”篮球项目特长学生,须获得省届运动会前八名、省体育行政2 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 注:主力队员需提供当时比赛秩序册及教练员签字证明并加盖主办单位的公章。 3.艺术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 3) 获得泰州市教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个人艺术单项比赛前 20 名(含)以上(特长生报名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如获奖当年比赛报名人数不足 40 人的,按前50%作为报名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 月 15 日-4 月 20 日 2.报名地点: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招生办 3.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九年级(初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相关比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参加比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2)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照片两张; (3)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A4 纸另附,证明材料必须有班主任、科任老师、2 名同学证明,由就读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4)《兴化市普通高中拟招收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 4,需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5)《2023 年兴化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申报及培养承诺书》(见附件 6); (6)家长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表(到楚水实验学校填写); (7)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醒:每个考生只能报考 1 所学校 1 个特长项目。报名仅支持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0523-80218861(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招生办) 邵老师,18036801318 五、资格审查、公示及发放准考证 4 月 25 日前,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表、获奖证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上报兴化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 5 个工作日。5 月 10 日前学校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2023 年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准考证》。 六、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 考生须携带《2023 年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楚水实验学校组织的特长生专项测试。 (一)测试时间:拟定于 5 月 15 日,考生提前 20 分钟至指定地点候考 (二)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三)测试形式和要求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特长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达到 90 分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有关要求的考生为特长测试合格考生。 1.科创人文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形式和赋分 (1)文学创作类:现场写作,时间 60 分钟,总分 150 分,90 分合格。 (2)英语口语表达类:现场演讲,3 分钟,总分 100 分;现场问答,回答评委 5 个问题,总分 50 分,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 2.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形式和赋分 田径、篮球、乒乓球专项测试评分依据:参考江苏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加试测评方式;其中,专项占 80 分,公共素质占 70 分,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具体测试标准考前公布。 3.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形式和赋分 (1)声乐:自备曲目两首(须确定考试歌曲名称及所唱歌曲的调,自带伴奏),由评委随机抽一首。考生歌曲题材体现青少年积极向上的风貌, 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单独打分,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 (2)书法:现场命题,生宣统一提供,其余软笔、墨汁等自备(现场作品落款不得出现真实校名和姓名,统一在反面标注考试证号)。评委根据作品完成质量单独打分,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 七、成绩公示及协议签订 5 月 16 日,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将特长生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上报兴化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名单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和学生所在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5 月 21 日-23 日学校通知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及家长到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程序及办法 1.考生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结束后,特长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未在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以后批次的录取。 2.中考文化成绩要求 (1)科创人文类考生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当年中考录取统招线线下 20 分(含)以内。 (2)艺术类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当年中考录取统招线线下 30 分(含)以内。 (3)体育类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当年中考录取统招线线下 80 分(含)以内。 (4)“5621”篮球项目拟招收学生文化成绩要求,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中考成绩总分的 70%。 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或省届运会前三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第一名、全国体育行政部门计划 内年度比赛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一般不得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 30%。 3.泰州市招办依据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招生计划,对中考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且填报我校中考特长生志愿的考生,按照“中考文化成绩+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的总分,按类别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成绩总分相同,按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录取;如专项测试成绩再相同,采取“同分跟进”的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4.凡经特长生途径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要服从学校科创类、体育艺术类项目的相关训练、比赛、演出等安排。特长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违反培养协议要求变更培养方向,否则将报泰州市教育局,按照相关协议,依据中考原始总分及中考志愿作转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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