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中学校(简称“长宁中学”)是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中小学校风示范学校,宜宾市艺体教育基地,宜宾市艺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我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50人,其中体育类25人,美术类15人,音乐类10人。
二、招生对象
宜宾市初中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到处分,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2.热爱艺术、体育学科,有艺体特长且志愿报考艺体院校的学生。 3.报考体育专业的学生身高必须达到1.66米(男生)、1.58米(女生);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身高必须达到1.60米(男生)、1.56米(女生)。 4.双眼视力4.7(0.5)以上,无色盲、色弱。 5.2022年秋期期末初三自主检测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美术类须达到260分,体育、音乐类须达到245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长宁县内学校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长宁县外学校学生在长宁中学正门门卫室报名(集中报名时间为4月14日—15日),报名时需要提供学校推荐信(注明姓名、性别、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在校表现、申报专业、盖有学校公章的2022年秋期期末初三自主检测语数外三科总成绩)。报名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17765541007。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学校依据2022年秋期期末初三自主检测语数外三科总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并确定面试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初审通过者在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7:30—10:30到长宁中学正门参加面试(其中美术类面试时间为7:30—8:30)。面试考生需要准备以下资料:①附件:《长宁中学艺体专业测试考生登记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并下载打印);②近期县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含身高、视力、色觉、心电图、胸部透视、心脏彩超、心理健康等);③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④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⑤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通过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没有体检报告视为面试未通过。 六、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在长宁中学进行分专业分批分段错时测试,其中美术类9:00-11:00集中测试。 (二)测试项目 1.体育类:立定跳远、短跑(100米)和铅球。 2.美术类:素描(几何形体或静物素描)。测试时间2小时,考生自备素描工具。 3.音乐类:视唱练耳、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①声乐类:演唱一首歌曲(民族、美声、通俗均可),限时3分钟。②舞蹈类:自备一段舞蹈(类别不限),限时3分钟。③器乐类:演奏一首曲目,限时3分钟。④播音主持类:朗诵一个片段(素材自备),限时3分钟。 温馨提示:①声乐与视唱练耳必考 (现场抽取视唱考题,考生有1分钟准备时间;练耳由监考老师弹单音、音程、和旋,考生模唱)。②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为选考项目,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③所有测试科目均自带U盘伴奏。④测试场提供音响与钢琴,其余专业测试乐器考生自备。 4.所有专业测试过程均在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长宁中学纪检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全程摄像。 (三)测试要求 1.测试考生须带上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必须身体健康无异常。无感冒、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若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测试。 3.服从考务组安排,严格按编排顺序(小组)到指定位置参加专业测试。考生一旦进入学校不得外出,直至考试结束。在校期间在指定区域考试,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生活区、办公区。 4.考生在候考过程中服从指挥、遵守秩序,不得围观、干扰测试人员工作,不得故意损坏测试器材。 5.考生参加测试前务必做好热身准备,在测试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状况,决定参加或停止专业测试。由于考生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事故自行承担。 6.考生参加测试必须由家长或带队教师亲自接送,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 七、成绩公布
考生在4月26日后关注“四川省长宁县中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专业测试成绩。 八、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志愿填报:考生需参加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中考网上志愿填报,须第一志愿填报“长宁中学”并在“艺体类栏”打勾。 2.录取原则: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中考招生文件规定,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结合中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机会,我校将作出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处理。 2.我校将在入校后对所录取的艺体特长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凡是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和文化课学习,否则将取消艺体特长生资格,艺体特长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学习。 4.凡被我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必须由家长陪同入学报到,并与我校签订艺体特长生管理的相关协议,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招生办:4621251 招生办韦老师:15983109694 体育李老师:15196974383 美术李老师:13778958573 音乐周老师:15884756956 2.监督电话:134588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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