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2023年湖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2023年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组 长:姚明星 任雪明 副组长:叶跃娟 徐 军 组 员:潘 燕 劳淑波 姚杰芳 赵路生 贝佳乐沈智伟 张 宁 沈一峰 纪检监察组:潘林伟 吴 叶 二、特长生招生基本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体现学校办学多样化、特色化的原则。 三、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招生人数本校今年面向湖州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体育特长生,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招生项目、人数和报名条件1.体育类 (1)田径。要求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4名、或县(区)级比赛前2名的学生。 (2)乒乓球。要求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4名、或县(区)级比赛前2名的学生。 (3)篮球。要求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4名、或市级比赛前2名、或县(区)级比赛第1名的主力队员,并符合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以上各类比赛必须是学生在初中阶段进行,集体项目以距中考最近一次比赛成绩为准。各类比赛项目必须是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它行政部门共同主办,或由同级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的比赛项目。 四、降分录取办法 (一)体育类 1.田径、乒乓球省级比赛前六名、市级比赛前两名、区县级比赛第一名,且通过我校组织测试认定者,降30分。省级比赛第七与第八名,市级比赛第三与第四名、区县级比赛第二名,且通过我校组织测试认定者,降20分。 2.篮球省级比赛前四名、市级比赛第一与第二名、区县级比赛第一名的主力队员,且通过我校组织测试认定者,降30分。五、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体育组,咨询电话:3565000/3565199/13567989360(沈老师)。 (三)报名办法: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时必须交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二份。集体项目主力队员需另交证明原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2份(只需复印加盖公安局公章的户籍页和本人登记页,两页即可); 3.考生本人免冠照片1寸2张(贴于报名表照片处);4.《2023年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特长生登记表》2份。 (四)注意事项 1.有多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且不能更换。报考体育类特长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病、哮喘病等不适宜运动的疾病。 2.特长项目由我校组织测试认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填报我校特长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其它学校特长生。 4.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对报考本校的特长生进行资格及能力认定,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取得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 5.若考生被我校招收为特长生,进入学校后,考生和家长必须履行服从学校训练与比赛安排的义务。 6.所有特长生的上报材料与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真实正确,如有伪造、谎报或瞒报个人重要健康状况的,将取消该生的特长生报名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六、录取办法 (一)具有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必须填报我校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则已取得的本校特长生招生资格自动失效。 (二)学校成立纪检监察组,对特长生招生的全过程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三)中考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我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和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考生的中考成绩,在提前批次给予降分录取。 附件:2023年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特长生登记表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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