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对口
一、“特长生”录取对象
单招类特长生录取对象:体育特长生 对口类特长生录取对象:技能特长生、体育特长生
二、“特长生”录取政策
1、2023年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单招考生实行“特长生”录取政策,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单列计划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单招总计划的3%,录取对象为: (1)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3)参加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按如下方式申报,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公示),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统考成绩合格证明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 单招+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sdx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招体育特长生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或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2、2023年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实行“特长生”录取政策,对具有职业技能特长和体育特长的考生单列计划招生,“技能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对口普通批总计划的5%,“体育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对口普通批总计划的3%。 (1)“技能特长生”录取对象 ①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②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获奖时间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的考生,需按如下方式申报,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公示,同时公示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同时填报的“专业1”须是我校公示的与其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方可获得“技能特长生”资格: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对口+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sdx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对口技能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或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2)“体育特长生”录取对象 ①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②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③参加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按如下方式申报,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公示),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统考成绩合格证明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对口+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sdx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对口技能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或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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