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是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始建于 1959 年,前身为辽宁省戏曲学校、辽宁省戏剧学校、辽宁省艺术学校,2002 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入沈阳师范大学,更名为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学校现址为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内东南侧,占地面积为120亩。 风雨兼程,砥砺奋进。1999 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2012 年分别被沈阳市民委、辽宁省民委确定为“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 ”和“ 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地 ”,2013 年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评为全国首批百所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示范校,2016年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中职德育活动课实验基地学校 ”,2017年被沈阳市教育局评为“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示范基地”,2020年被中国教育研究学会评为“全国教育系统教研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科研与教学的相互作用,获批国家、省、市各类科研立项 70余项。2021 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发布《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21)80号),我校获选为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立项建设项目,学校戏曲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幼儿保育三个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立项建设项目。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学校的硬件设施先进,师资队伍优秀,专业门类齐全。现设有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影视表演与传媒、声乐表演、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美术绘画、艺术设计与制作、幼儿保育、社会文化艺术、动漫制作技术(3+2)等专业及专业方向。 匠心筑梦,塑造精品。学校全面推进全员德育,加强德育工作的全维度创新。以“ 培育名师、创作名品、培养名生 "的“ 三名工程 ”为载体,内涵建设质量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 合作交流,助力成长。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目前已与韩国、新加坡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校师生多次受邀代表国家出访俄罗斯、意大利、日本、瑞典、美国、法国、韩国、吉布提、约日、黎巴嫩等二十余个国家,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可靠通道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工作。 桃李芬芳,硕果累累。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一流的教学水平使我校毕业升学率达到 95%以上,87%的毕业生升入省属本科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考入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原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等知名艺术院校。许多优秀毕业生在影视、戏曲等行业已颇具知名度和影响力。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为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根据疫情形势和省、市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实行来校考试的招考办法(如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学校将于“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起 二、报名条件:(文化程度按照2023年5月在读年级计算,年龄按照出生日期为9月1日前计算) 2、四年制要求初二、初三在读生,年满14周岁: 3、六年制要求应届小学毕业生、初一在读生,年满12周岁。 三、报名及考试方式: 1、考生进入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选项“招生考试”进入报名系统,详细阅读系统中的“招生须知”及“考试须知”后填报信息。 2、待收到报名审核通过信息后,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校参加招生考试。 3、考试期间报名系统关闭,请考生酌情自行选择考试时段参加:3月01日至5月11日24时期间报名的考生--参加第一次考试:5月15日至6月08日24时期间报名的考生--参加第二次考试:6月12日至7月13日24时期间报名的考生--参加第三次考试。 四、招生流程: 报名→报名审核→打印“准考证”→参加校考→考试评定及录取→公布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新生银行卡及缴费→新生入学报到 五、考试时间: 第一次招生考试: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第二次招生考试: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第三次招生考试: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六、考试须知: 1、请考生提前30分钟候场,并按学校现场组织有序进入考场。不得迟到或考前中途离场,迟到者应得到考场负责教师允许才可参加考试。 2、文化科目考试请考生自带用具(黑色水性笔、铅笔、橡皮、格尺);专业科目考试中涉及舞蹈形体展示请考生自备伴奏U盘,中国乐器演奏和戏曲音乐自带乐件,美术类自带画纸、铅笔、橡皮,钢琴、画版和画架由学校提供。 3、请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考的考生,主动提前向招生办公室备注信息,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弃考。 4、请考生家长及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在场外耐心等候。考生参加完考试后有序离开考场,严禁逗留、喧闹,影响考场秩序。 5、严禁考生着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染发、纹身等参加考试:并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6、严禁考试作弊,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否则学校有权令其退出考场或终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公布: 考试录取结果将于每次考试截止后的7个工作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对外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已被录取考生,学校将按照家庭详细住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八、相关事项说明: 1、依据辽宁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52号)精神,辽宁省严格控制“高考移民”,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因私自进行户口迁移,发生毕业时无法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等涉及考生利益事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要在第一时间内与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高考报名咨询。了解在我校毕业后的高考报名相关程序和政策,避免出现毕业后无法履行高考相关手续的情况。 3、考生确保填报信息直分准确,入学后需提供身份信息和学籍证明,用干考生注册及学籍审 批。因信息瞒报、漏报、谎报等造成无法审批学籍的情况,学校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亚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文件精神,以下专业执行免学费政策。 对绘画、艺术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3+2)专业的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文件要求免除高中阶段学费三年,生均每年7800元。 对戏曲表演专业(六年制)学生,符合文件要求免除初中阶段学费三年,生均每年7800元。 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对高中阶段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证明材料按照政策比例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生均每年2000元。 学生奖励及奖学金等级标准(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国家级奖学金】6000元/年 【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 【校级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校级三等奖学金】600元/年【国家级专业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奖励1500元 【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省级专业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元 招生咨询:024-86505866 13889858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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